东莞机房整改表示不论是行业的还是商业的项目,或者消费、娱乐类的项目,不论什么样的企业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采集大量的数据。
在采集的过程中,涉及到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、肖像权保护等问题,甚至涉及敏感人员的保护问题。
那么,人脸数据的采集要不要设置准入的标准?这种准入机制,对研究为目的的科研机构,对商业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又如何区别对待?在不同的行业,准入机制要如何区别?
人脸数据在应用过程中缺乏保密意识
通过各种途径采集来的多维数据经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处理,东莞弱电工程公司称再经过大数据的碰撞与汇聚分析,产生了更多,更深层次的数据,可以实现用户画像、知识图谱等等成果,这些成果本身非常有价值,有的是涉密的。
然而这些数据在应用过程中,当前缺乏明确的保密规则与措施。在专业的行业项目建设中,公安用户主管部门有强烈的保密意识,但在商业、消费、娱乐、民用等项目建设中,对这些数据应用过程中的保密意识基本是空白。更不用说流行的换脸APP系统中对明星人脸的侵权,以及对用户人脸数据的间接收集等侵权行为等等。
人脸等数据的保存环节缺乏保密措施,或者保密不到位
某公司的数据库暴露在公网上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无论是将人脸数据保存在本地服务器,或者是保存在网络空间,相关企业对这些存储介质的安全防护如何保障?在具体的项目中,人脸数据库又是如何加密的,访问的权限和提取的权限又是怎样设置的呢?
简单来说,如果想保护自己的人脸信息,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小公司出产的美颜、人脸测试、皮肤测试等等硬件产品或App、小程序等。各种和商业挂靠的刷脸支付、专柜扫描检测皮肤,也可以先放一放,等待行业进一步规范后再进行。尤其是手机中有3D结构光功能的用户,更需要对相关产品谨慎对待。
但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类,我们的脸不管怎样都时时暴露在各种设备下。在技术的风险下我们天生就是弱势群体,只有当我们自己意识到人脸安全的问题时,才能推动产业端的规范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