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安防的建设刚刚起步,还有很多领域尚待开发,唯有持续创新,才能推进长久发展。
 一是建立完善机制,推动持续发展。我省省、市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科技信息化委员会,将智慧安防建设纳入公安大数据战略体系进行统筹规划,建立省、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协调工作机制,强化省、市两级大数据管理协调机构的纵向管理与横向协同,形成建设合力。

监控系统安装浅析持续推动智慧安防建设的创新发展

日期: 2020-07-23     作者:admin      浏览人数: 114

       智慧安防的建设刚刚起步,还有很多领域尚待开发,唯有持续创新,才能推进长久发展。
       一是建立完善机制,推动持续发展。我省省、市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科技信息化委员会,将智慧安防建设纳入公安大数据战略体系进行统筹规划,建立省、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协调工作机制,强化省、市两级大数据管理协调机构的纵向管理与横向协同,形成建设合力。
       同时,依托省厅科技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和安徽  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专家委员会,为公安大数据、视频监控、智慧安防等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,并广泛开展创新大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,选拔基层优秀人才参与公安大数据和智慧安防建设。
       二是推进多元建设,丰富数据源泉。探索视频监控系统安装、射频识别、入侵报警、门禁、出入口控制等物联网技术在安防领域的应用,建设全面感知、广泛互联的安防感知体系,实现对“人、车、物、事”等要素的全面自动感知识别和公共安全数据“全域、全时、全维、全量”智能化、自动化、规范化采集。

对社会数据,研究制定公安外部数据资源共享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,坚持依法共享、合作共赢的原则,明确数据资源的共享范围、共享方式、更新周期和安全保护措施,不断拓展社会单位安防系统的汇聚整合面,最大程度实现安防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,做到各类安防数据资产“颗粒归仓”,成为公安大数据的源头活水。


       三是坚持对标对表,强化开放共享。严格执行28181. 35114. 1399等标准,确保各类安防数据能融合共享至公安大数据中心,真正实现大数据的“融、通、用”。建立和完善数据开放和保护制度,出台公安行业的数据对外服务指导意见和管理规范,实现对数据资源采集、传输、存储、利用、开放的规范管理,促进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开放共享。
       以数据治理的理论为指导,构建统一的数据治理与评价体系,加强信息共享审计、监督和评价,打造数据应用良好发展格局。
       四是深挖数据价值,实现智能应用。智能算法是海量数据发挥效用的直接驱动力,人工智能更是大数据发展的创新引擎。要推进大数据与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技术的有机结合,利用智能技术驱动大数据挖掘分析,实现智能化高端应用。
       针对服务能力提升,要开发视频巡控、人车检索、以图搜图等查询检索类通用业务功能;针对支撑能力强化,要开发视频摘要、目标检测、行为分析等解析处理类模型工具;针对图侦需求,要开发轨迹追踪、关系研判、规律分析等分析研判类应用功能;针对警种业务,要开发视频督察、警卫路线保障、大型活动安保等业务专题类应用功能;针对社会治理,要开发WIFI、无线射频、入侵报警等传统安防数据与公安业务数据的智能分析和综合应用。
       大数据体系下的智慧安防建设是全局性、战略  性工作,机遇与挑战并存,我们也只是进行了初步的思考与探索,与国家、部、省的部署要求还有很大有差距,不足与错误之处还请各位批评指正。我们将通过此次论坛和展会,认真学习各单位的先进经验,与大家交流合作,共同把大数据体系下智慧安防建设与应用推向新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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